首頁 / 同筑法治長城 共享法治陽光 / 正文
民法典基礎知識(四十七)
2025年01月04日16:02 來源:宿遷市教育局
一、什么是買賣合同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595條、第596條的規(guī)定,買賣合同,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,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。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、數量、質量、價款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點和方式、包裝方式、檢驗標準和方法、結算方式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。
二、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有哪些主要義務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買賣合同中,出賣人應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:(1)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。(2)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。(3)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。(4)按照約定的時間、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。(5)權利瑕疵擔保義務。(6)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。(7)回收義務。
總共: 1頁
作者: